赵磊明,1963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区直机关工委书记,负责区直机关工委全面工作
张丽红,1964年3月生,本科学历,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分管宣传、党建调研、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金树森,1973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分管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务干部教育管理等工作
许泊龙,1966年7月生,本科学历,区直机关纪工委书记,分管区直机关纪检工作
任正杰,1977年7月生,本科学历,区直机关工委工会主席,分管区直机关工会、劳资、机关财务等工作
胡渤海,1968年5月生,本科学历,区直机关工委委员、副调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分管机关党支部、人事、共青团、连心共建等工作
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工作职责
1.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重要决定和部署在区直机关的贯彻落实。
2.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3.负责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任免等组织工作和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工作。
4.监督、检查区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及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定期了解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区委反映情况和问题。
5.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和教育;制定和实施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审批工作。
6.协助区委组织部管理区委、区人大、区政协机关,群团机关科级干部;就机关党群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和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7.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区直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进行形势、任务教育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负责区直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科级干部理论培训;监督、检查区直机关各单位领导班子中心组的理论学习。
8.领导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区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区直机关纪工委)的工作。
9.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区直机关开展文化、体育和文明单位评选活动,丰富机关的文化生活,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宣、纪、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设有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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