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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型机关创建中不断推进工作创新
发布时间:2013-11-19     点击数:

 

在学习型机关创建中不断推进工作创新

区国税局

       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为全区的经济建设服务,为“一区一城”新房山建设添砖加瓦,是我们近年来一直探讨和实践的重要课题。学习型组织“系统思考”的理念使我们找到了为纳税人服务的最佳切合点。2009年9月,国税局实现了办税服务大厅 “一窗通办” 的系统办税模式,将原来“一台三窗”分别办理的涉税事项统一调整到一个窗口,实现了多项涉税业务的一窗受理和办结,一个窗口就是一个小型办税厅。纳税人由过去的排三次队到现在的排一次,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也充分调动了税务干部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年下来,我们感觉到,纳税人虽然比过去少跑了冤枉路,办事程序也简化了,但一些事项还需要在基层所和国税局之间来回转圜。比如购买发票,先到所里办手续,再到国税局大厅购买,因为手续不齐,纳税人往往要来回跑上几趟。变更税务登记等业务也是这样,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有很多。就是说,过去的改革还不完善,还需要进一步改革。新班子到任后,我们继续在系统思考的轨道上驰骋,在国家局、市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们在原来一窗通办的基础上,通过集思广益,系统思考,进一步深化了征管改革。

       一是整合涉税事项,规范一线受理。将各所依申请受理的所有事项全部移至办税服务厅窗口受理。当然,统一受理并不是简单的合并集中,而是在对过去的受理程序进行简化规范后再拿到办税服务厅,各所的受理事项共105项,加上大厅原有的54项,共计159项。包括减免税业务、普通发票增项、车辆购置税申报等。深化了一窗通办,简并了业务流程,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

       二是规范大厅机构设置。过去的纳税服务大厅只是一个内设机构,没有执法权,也不处理涉税事件。职能转变了,机构随着办事程序走。将办税大厅升级为第一税务所,作为派出机构,不仅提供办税服务,还有了相应的执法权。在机构编制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对工作人员的调整,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划定内分职责与管户,整合了征管资源。

       三是规范了各所的业务。一所的重点是审批、备案及纳税服务;其他各所一改过去陷在纷繁日常事务中的现象,征管员有了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对企业进行跟踪管理。切实履行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强制征收、法律救济的税收征管基本程序,形成风险管理导向下的税收征管流程,推进了税源的专业化管理。

       服务第一是我们永远的理念,系统思考是我们前进的工具,在与纳税人相互信赖的基础上,我们把方便群众、优化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构建起了理性沟通、良性互动的征纳关系。政府的征纳成本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减轻了,群众的满意度自然而然也就增加了。

一个理论,一串成果,相信,学习型组织理论——这一当今世界最前沿的管理理论会越来越深入人心,越来越为更多的单位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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